2011年永嘉县卫生系统直接聘用紧缺专业技术人员
公 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1]20号)精神,我县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将直接聘用一批医学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对象
1、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
2、永嘉户口或永嘉生源(历届生必须是永嘉户口,应届生可以是永嘉户口或永嘉生源,下同)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医学类应历届本科毕业生;
3、永嘉户口或永嘉生源医学类“省优”及以上本科毕业生;
4、永嘉户口或永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儿科(包括临床医学儿科方向)、妇产科(包括临床医学妇产科方向)、医学影像学专业应历届本科毕业生。
永嘉户口或永嘉生源毕业生招不足的,可放宽到温州市范围。
二、聘用岗位
详见《2011年永嘉县卫生系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
(1)2011年3月18日(星期五)9:00-15:30,温州医学院茶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2)2011年3月21-25日,永嘉县卫生局12B楼政工科(钱塘世纪大酒店对面)。
2、报名材料
(1)应届生: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院校出具的普通高校第一批本科录取的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历届生: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院校出具的普通高校第一批本科录取的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聘用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经查阅档案、面试合格的,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2、经体检、考察合格,取得毕业证书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3、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在201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拟聘用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张君毅,联系电话:0577-67205786。
附件:
永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永嘉县卫生局
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