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面向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竞争性选拔
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公告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切实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链,经市委同意,决定结合乡镇党委换届试点工作,开展面向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定向竞争性选拔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名额
1. 面向优秀村(居)干部,全市共选拔15名,其中义乌、永康、浦江各选拔1名,其他县(市、区)各选拔2名。
2. 面向优秀大学生“村官”,全市共选拔6名,其中金东、义乌、永康、浦江各选拔1名,兰溪选拔2名。
上述职位面向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选拔。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 优秀村干部:
⑴年龄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⑵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⑶现任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满2年(任职时间计算到2011年3月1日,下同),或现在乡镇(街道)工作,曾担任上述职务满2年的公务员及事业身份人员;
⑷近三年年度考核良好(称职、合格)以上。
2.优秀大学生“村官”:
⑴参加工作满3年;
⑵现任大学生“村官”满2年,或现在乡镇(街道)工作,曾任大学生“村官”满2年的公务员及事业身份人员;
⑶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⑴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⑷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⑸患有较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⑹具有法律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不得录用(调任)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或县(市、区)另有规定的。
村干部有下列情形的也不得报考:任村(居)“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的;因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按规定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任村(居)正职期间,所任职村(居)受到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或出现赴市以上部门非正常上访、群体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或任期内在本乡镇(街道)村(居)级综合考评(目标责任制考核或创业承诺制考核)中曾排在末位的。
部分县(市、区)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资格条件另有规定,详见当地公告。
三、主要程序
选拔程序一般包括:
1. 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核。按照属地推荐报名的原则,由报考者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资格初审,并向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推荐。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报考者再次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发准考通知。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数比例不足10∶1的,则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职位的选拔计划。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拔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
2. 考试(或公开比选、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对应试者实际工作经验和实际领导能力的测试。根据笔试成绩,按8∶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注重对应试者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组织考察。根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4. 讨论决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考核)情况决定拟任用人选。若没有合适人选,该职位作空缺处理,不实行递补。经考察未能任用的人选,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列为后备干部。
5. 提交选举。县(市、区)委根据乡镇班子结构、空缺职数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任职乡镇,结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由乡镇党委提出人事安排建议,经县(市、区)委批复同意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再提交乡镇党代会(或人代会)进行选举。
部分县(市、区)采用公开比选等选拔方式或对选拔程序有增减的,以及赋予考核、考察一定分数的,以当地文件或公告为准。
四、报名有关要求
1. 报名方式。以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在全市各乡镇(街道)设立报名申请受理点,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可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申请,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初审合格后统一推荐报名。
2. 报名时间。报考者于2011年3月23日下午5时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报考申请。乡镇(街道)党(工)委于3月25日下午5时前向县(市、区)委组织部提出推荐人选。
3.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供书面申请、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符合目标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近期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其中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
本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12380。
咨询电话:金华:82469320,婺城:82338268,金东:82176799,兰溪:88899608,东阳:86655390,义乌:85523676,永康:87101451,浦江:84112412,武义:87666694,磐安:8466280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乡镇党委换届试点工作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金华市乡镇党委换届试点工作指导办公室
201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