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教师招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报名范围
玉环生源应往届毕业生(指高考地为玉环,含户口未迁回的);
非玉环生源应往届毕业生,但父母双方为玉环户籍(父母户籍落户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
玉环户籍(落户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
其中,特殊教育、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户籍放宽到台州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包括经教育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的国外硕士研究生,下同),户籍不限。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其中,职业高中专业课以及中学教师岗位的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3、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其中,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具有三年以上幼儿实践工作经验;报考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上述三类对象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相应和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
其中,预计在2011年6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省级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省级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颁发的相应的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也可以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和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报名时教师资格证书不作要求(包括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和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可以延后一年取得。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1、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职位人数:共75名。
(1)幼儿园:学前教育5名。
(2)小学:语文18名、数学16名、英语7名。
(3)初级中学:社会3名、科学5名。
(4)中小学:音乐7名、体育6名、美术2名、信息技术3名。
(5)特殊教育:3名。
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职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面向非师范类人员招聘职位人数:25名。
(1)小学: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1名、音乐1名、体育2名、美术1名。
(2)心理健康:1名。
(3)职业高中:会计类3名、机械类3名、汽修类1名、电子商务类1名、市场营销类1名。
面向非师范类人员招聘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专业和类别要求
报考职位专业必须对口(已设对口专业职位的不得跨类别报考,没有设职位的可按相近类别报考)。其中,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的职位非师范类人员不得报考,如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的职位无设师范类报考人员对应的学科,则允许报考面向非师范类人员招聘的对应学科的职位。
语文为中文类专业,数学为数学类专业,英语为英语类专业,信息技术为计算机科学或信息技术等同类专业,体育为体育类专业,音乐为音乐类专业,美术为美术类专业,社会为政治、历史、地理等或相近学科类专业,科学为物理、化学、生物等或相近学科类专业,幼儿园为学前教育专业,特殊教育为特殊教育专业,心理健康为心理学类专业。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专业要求为相同或相近学科。面向非师范类人员招聘职位的学科鉴定参考教师资格证或高校学科设置。具体学科鉴定参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29日-3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五楼507会议室。
3、报名办法: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技师等级证书)、户口册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须填写《2011年玉环县教师招考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
其中,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还须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等原件和复印件(代替毕业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由县教育局审核。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考生于2011年4月14日下午:2:00-5:00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时须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其中,2011年6月30日下午5:00前,对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以及普通话合格证书作相应要求的报考者不能提供原件的,不能参加面试,且视作报考资格无效。2011年7月31日下午5:00前,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不能聘用,且视作报考资格无效。
(六)考试
1、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面向师范类招聘的教师职位,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各职位数1:2的人数预取参加面试(如总分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3、面向非师范类招聘的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职位,均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其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分。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同时进行,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别按20%和30%计入总分。其他职位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各职位数1:3的人数预取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如总分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4、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笔试成绩总分100分,按照教育基础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70分计入笔试总分。其中,特殊教育,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职位教育基础知识学科考小学卷,中小学信息技术职位学科专业知识学科考初中卷,其他职位按照对应学段参考。
考试时间(具体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2011年4月16日(星期六)上午 8∶30——11∶00 教育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学科专业知识。
5、面试形式:说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另行通知(时间暂定7月中下旬)。
其中,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等成绩计入总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考察
根据不同职位招聘人数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人数进入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规定执行,若国家有出台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在本职位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办法
1、招聘的教师职位聘用时,如总分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又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2、对体检、考察合格者,根据招聘职位聘用指标,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聘用。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的考生凭毕业生派遣证到县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面向非师范类招聘的考生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根据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完善教师分配和调动制度的意见》(玉教〔2009〕10号)要求,被聘用者按招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现场自主选择分配的学校岗位(分配的学校岗位在面试前一周内公布在“玉环教育信息网”上。其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初级中学科学、社会;心理健康的部分岗位为中小学混岗,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试用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玉环县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的意见》(玉组〔2010〕12号)文件精神:对在村(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在报考本县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具体办法为在笔试原始卷面成绩各加2.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加分依据材料,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见附件二)。
4、被聘用人员要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其他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人员,经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高层次人才招聘
(一)招聘对象
1、技师及以上专业人才,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汽修、机械、物流等对口或相近专业,限报职业高中实训指导教师岗位,限浙江省户籍。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专业对口或相近,户籍不限。
3、为玉环竞技体育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玉环籍优秀退役运动员:
(1)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比赛成绩要求:获省运会比赛金牌或全运会比赛前八名或亚运会比赛前十二名或奥运会参赛资格。
以上招聘对象,报名时须填写《2011年玉环县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三)。经过资格审查和相关测试后(测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全县师资情况择优录用。其中,上述2、3类招聘对象必须在录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二)报名及其他程序和普通教师招聘相同
(三)聘用办法
凡技师及以上专业人才、玉环籍优秀退役运动员等职位只能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如调离本县教育系统,则解除事业单位正式在编教师身份。
三、解释权限
本简章未尽事项,由县教育局、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1717021,87221204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玉环县教育局
二О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