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义乌市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11-05-19 00:00

 2011年义乌市选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的简章

    为进一步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培养高素质基层干部,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金华市的统一部署,现将2011年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1年全市共选聘16名,其中村党支部书记助理13名,其他岗位3名。
    二、选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的范围和对象
    1、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岗位的选聘对象为义乌生源或义乌户籍(以2011年5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以上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且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其他岗位的选聘对象为义乌生源或义乌户籍(以2011年5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以上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
    (二)选聘的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志于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组织观念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18至30周岁(1980年5月23日至1993年5月23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表可在义乌党建网(zzb.yiwu.gov.cn)和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www.ywrl.gov.cn)查询和下载。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5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义乌人才市场一楼大厅(香山路389号);
    2、报名方式
    报 考人员须填好报名表一式两份,持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张,身份证,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证明),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 业生就业协议书》),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应届)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报考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岗位的,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由所在党支部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所属党委公章,到现场进行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准考证领取方式
    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准考证凭证》于2011年6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到义乌人才市场一楼大厅(香山路389号)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人数不足选聘计划3:1的,按比例按岗位核减选聘计划指标。
    (二)笔试
    笔试时间:6月5日上午9:00-12:00。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申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对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应届)实行笔试加分,在总分100分基础上加15分。笔试成绩(含加分,下同)占总成绩的50%。
    (三)面试
    面试时间:6月25日。笔试结束后,报考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岗位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考其他岗位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的对象名单、时间和地点将在义乌党建网(zzb.yiwu.gov.cn)和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www.ywrl.gov.cn)上公布。面试3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职位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体检
    按考生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岗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其他岗位的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五)考核
    在体检合格对象中,各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因考核不合格或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确认放弃考核资格致使选聘人员数量达不到选聘指标的,可在该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党建网、义乌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公示。
    公示后,因各种原因造成人员聘用不足的,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各镇(街道)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三年期满后,视其工作表现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在聘用期间的薪酬待遇和管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个聘用期满后不再纳入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对愿意继续留村工作且当地需要的,可由所在村自行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担任村两委成员的,任职期间可继续纳入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410618、85530732
中共义乌市委组织部
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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