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6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对象、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遂昌县户籍(含:遂昌户籍、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以2011年5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人员(少数岗位招聘范围、对象采取限制或放宽的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2、现服务遂昌的大学生自愿者,户籍不限;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11年毕业的应届生),户籍不限,工作经历不限;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报考,本县的需录用后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976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卫生系统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本县基层工作满5年的,年龄放宽到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5月26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遂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县妙高镇北街206号)。
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提供招聘岗位有要求的工作经历书面证明。报名时需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考试费80元。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6月1日凭缴纳报名考试费发票或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四楼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管理类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二门;专业类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二门。各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1年6月4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笔试后,按下列方法计算考生笔试成绩:管理类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专业类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40%+ 专业科目成绩×60%,然后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开考比例为1∶2的岗位如不足1:3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数6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3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面试成绩÷2(总成绩保留四位小数点)。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遂昌县最低服务期限为 5 年。
四、注意事项
1、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底。
2、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可以免除报名考试费。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卫生系统除财务岗位外,其余岗位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5、考生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6、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中国遂昌”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或“选拔招考”栏发布,请考生注意这方面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遂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0578-8122317
举报投诉电话:0578-8122345 举报地址:遂昌县纪委、监察局
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
遂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