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4名教职工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11-05-11 00:00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4名教职工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文晖中学等30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64名,依据《杭州市人事局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本次参加公开招聘的30家单位均为教育局直属全民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人员列入财政补助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
招聘岗位:详见《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5月份统一招考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招聘范围和对象: 1.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1届毕业生,含尚未就业的2010届毕业生)。具体包括下列六类毕业生:(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城区生源毕业生(不含萧山、余杭,下同);(6)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2.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3.具有杭州城区户口(不含萧山、余杭,下同)的在职教师。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除外)应聘文化课教师岗位的,必须在报名时出具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放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应聘教师岗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坛新秀等综合性荣誉;(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
4.具有杭州城区户口的在职教师应聘教师岗位的,须现仍在杭州城区范围内(不含萧山、余杭,下同)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并在现学校已连续任教满1年及以上,以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及现学校缴纳的养老保险为依据(需提供按月缴费明细单)。幼儿园教师须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须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须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以上人员均须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中级及以下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年龄女40周岁及以下(197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45周岁及以下(196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13日至5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2011年5月13日在拱墅区青少年宫一楼教室(卖鱼桥湖墅新村42幢),2011年5月14日在卖鱼桥小学(湖墅新村16号)。
 公交车151路、95路、155路、1路、813路、333路、85路、516路、188路、555路可达。
3.报名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4.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报名须事先征得原单位同意盖章(杭州范围内各区、县市还需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具有杭州城区户口的在职教师报名须事先征得原单位同意盖章。
5.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2011年
5月27日到招聘学校领取准考证。
四、调整报名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11年5月29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2011年6月3日公布在拱墅人才网和拱墅教育网。未入围者不再通知本人。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所有成绩都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总成绩高的排列在前。如按上述办法仍出现并列时,以课堂教学或试讲、说课分高的排列在前。
3.在本次公开招聘结束之后,2011年9月1日之前,如果学校(幼儿园)出现新的缺额人员急需补员的,经市教育局、区人事局、区教育局批准,可从这次公开招聘进入同类专业面试人员中,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规范的程序,采用直接面试(说课或试讲)的方式择优录用。具体方案另行公告。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指定医院没有给出体检结论的视作体检不合格。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相关考核材料的视作考核不合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拱墅教育网、拱墅人才网(http://www.gsrc.com.cn)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报考教师岗位的2011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未能在报到之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本公告由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88259974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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