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通知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2年我市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78名,其中:面向211、985等全国重点院校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择优选聘15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3名,吸纳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人员10名。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择优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条件
所有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全国211、985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浙江生源毕业生,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省级优秀毕业生、系(院)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者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本市生源优先;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嘉兴生源毕业生;
4、具体选聘条件详见各县(市、区)、嘉兴港区公告。
四、选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时间: 2月17日0时至2月27日24时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同时参加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
(2)资格初审
时间:2月17日0时至2月29日24时
各县(市、区)、嘉兴港区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2月28日12时前进行改报。
2、择优选聘
(1)资格复审
根据县(市、区)、嘉兴港区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学校出具的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的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
(2)面试
时间:3月11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各县(市、区)、嘉兴港区自行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择优选聘数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1.2的,可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3)体检、考核
时间:3月25日前
各县(市、区)、嘉兴港区自行组织体检和考核。
(4)公示、聘用
时间:4月5日前
各县(市、区)、嘉兴港区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4月5日前确定拟聘用人员,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如没有被择优聘用,可继续参加面向社会的公开选聘。
3、公开选聘
(1)笔试
时间:4月15日上午9:00—12:00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考点设在嘉兴市区。笔试科目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总分为100分,根据实际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报考人员在4月11日至4月14日期间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笔试成绩由各市在4月24日对外公布。
(2)资格复审
县(市、区)、嘉兴港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3)面试
时间:5月5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各县(市、区)、嘉兴港区自行组织面试。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4)体检、考核
时间:6月底前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和考核由各县(市、区)、嘉兴港区自行组织。
(5)公示、聘用
时间:7月底前
各县(市、区)、嘉兴港区在体检、考核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所在镇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2个聘用期满后,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人员,原则上不再续聘。聘用期间的年总收入一般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两项计划”人员的聘用参照浙组[2009]3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选聘名额分配、条件要求、程序步骤等详见各县(市、区)、嘉兴港区选聘公告,或于2012年2月11日起登陆下列网站查询:嘉兴人才在线(www.jxrczx.com)、嘉兴人才人力网(www.jxrc.cn)、嘉善人事人才网(www.jsrcsc.com)、海盐人事人才网(www.hyrcsc.com.cn)、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gov.cn)、桐乡人才网(www.zjtxrc.com)、嘉兴港区(www.zhapu.gov.cn)
各级部门政策咨询电话:
嘉兴市 0573-83681739 82228963 82214628
南湖区 82838353 82838072
秀洲区 82726297 82721930
嘉善县 89108120 84228236
海盐县 86110175 86168367
海宁市 87288871 87288846
桐乡市 88118028 88110100
嘉兴港区 85588127 85583302
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