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某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申论》试卷及范文评析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5-07-24 14:09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对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资料
      1.2003年8月28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在教育部就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调研时强调,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要求,切实解决一些学校乱收费的问题,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吴官正强调,治理教育乱收费,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突出工作重点,认真抓好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一费制”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的落实。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行教育收费听证、收费公示、收费巡查督导、收费审计和校务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收费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做到防范在前。对仍然我行我素,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要严肃查处。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增强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全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事业。
      2.2003年8月22日上午,浙江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特别重申,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违反国家和省规定,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向学生收费。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以组织举办辅导班、补习班、特长班、实验班、快班、多媒体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择校费”、“赞助费”;任何学校(包括大学、中专和中小学)不得强制性要求学生统一购置床上用品和其他生活用品、校服、军训服等;坚决禁止任何部门或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取任何费用或向学校进行各种形式的摊派;严禁任何部门下达指标,以任何形式强制要求学校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向学生收费。普高计划外招生不能收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三限”政策,即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择校生的比例不得突破20%,并严格按市、县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的最高收费限额执行。取消各地原定的普通高中招收计划外学生或扩招生等收费,并根据省有关规定对高中新生的收费予以规范。
      3.2003年8月27日,河南省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暨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河南省副省长贾连朝对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和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再次部署,特别强调,对小学乱收费行为坚决严查不贷,发现一起一查到底。贾连朝副省长认为,尽管全省在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和学校安全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仍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收费特别是国家和省定扶贫工作重点县“一费制”、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在治理乱收费方面,要建立完善六项制度,即收费公示制度、校务公开制度、督导巡查制度、收费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收费听证制度,增强收费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度。尤其是秋季开学后,各地要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和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对反映的问题,反应要快,查处要实,举报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对查实的要严肃处理,力求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4.2003年上半年,湖北省教育系统共立案查处乱收费案244件,涉及金额1797.22万元,已清退1703.14万元,主管教育的副县长、乡镇学区主任、校长等共计276个涉案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据湖北省教育厅专门负责查处工作的李绿夏介绍,在已经调查处理的案件中有多人受到党纪严重处分,其中6人留党察看,10人被撤消党内职务;在政纪严重处分中,有38人。
      5.湖北省崇阳县在今年春季入学时,向城区中小学学生每人收取100元的教育集资费和筹资费,用于解决“普九”债务问题和弥补教师自筹工资缺口。经查,共计收取集资费13万元,筹资费14万元。目前,此项乱收费已被清退,这个县主管教育的副县长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浠水县某高中超标准收取补课费17万多元,虽然经大多数家长同意,但仍属严重违反有关规定,这所学校校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秭归县实行“一费制”的某中学今年向学生收取学习资料复印费8万多元,该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汉川市某乡10所中小学在防治非典期间,竟然向学生收取9元至20元不等的非典防治费,计4万多元。目前此项收费已被清退,这个乡学区主任受到撤职、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6.2003年8月27日,广东省物价局对规范中小学“一费制”以外收费发出紧急通知,强调凡强制学生交费参加课外活动的将按乱收费论处。据广东省物价局介绍,广东省中小学全面实施“一费制”一年以来,规范了中小学的收费项目和收费行为,减轻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受到了社会各界欢迎和肯定。但由于“一费制”是新生事物,部分家长对此不太了解,认为实行“一费制”后,学校就不能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为了消除社会对“一费制”的误解,规范“一费制”以外的收费行为,广东省特别就相关收费管理问题发出紧急通知。
      所谓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是指中小学校按照正常教学计划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的统一收费项目,即小学、初中只收书杂费,高中只收学杂费。书杂费和学杂费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开支的公务费、业务费的一定比例及课本费、作业本费、借读费等,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生的食宿费、服装费、课外活动费等不属于“一费制”的内容,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统—管理。
      具体而言,中小学“一费制”以外的收费,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可统一管理的费用,即因学校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引带产生的;另一类为可选择性费用,即学校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外,提供可供学生自由选择的、与教学相关联的其它服务而产生的费用。
      可统一管理的收费项目有:住宿生的住宿费、高中阶段择校生择校费、城镇中小学生体检费(按每生每学期6元的标准收取)、高中阶段教育的会考费(按每门课8元的标准收取)、军训(或实践活动)发生的食宿费、城镇中小学校校服费(农村中小学不要求)。
      可选择性的收费是指中小学组织课外和其它活动,或为学生提供服务时确需收取的费用,但必须按以下原则规范管理:一是必须坚持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原则;二是凡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一律不得巧立名目收费。三是由地级以上市的物价、教育、财政、纠风等有关部门从严规范制定,统一管理。
      7.面对名目繁多的中小学收费方式,全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总课题组组长、海军大连舰艇学院教授王加绵一针见血地指出:治理学校乱收费要靠制度。
      对于一些学校来说,乱收费总有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补充教育经费不足。但王加绵教授认为,这样做的结果,不仅伤害了师生关系,亵渎了学校和教师的形象,同时也影响了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从长远来说,这是对教育资源的一种掠夺性、破坏性的开发,属于教育界的自毁行为,危害无穷。
      王加绵说,要根治学校乱收费行为,仅仅靠一般性宣传、行业自律、突击性检查、处理个别教育局长和校长是远远不够的,而应当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采取更加周密的,具有明显操作性的措施。最重要的是实行学校收费“公示制”,这里应特殊强调举报者要有重奖,被举报者要有重罚。为防止打击报复和官官相护,受理举报的单位不能局限于教育管理部门,可以扩大到各级纪检和监察部门以及新闻媒体,这样就可以让每一位家长和学生都成为学校乱收费的监督员。在众目睽睽之下,乱收费者自然不敢贸然行事。
      此外,要实行“统一收费制”。王加绵指出,眼下有些学校是今天收一笔书款,明天收一笔校服款,后天又收一笔电影票款,给家长造成一种学校乱收费的错觉。为避免此类不该发生的事,学校收费应由财政部门统一操作,家长将钱统一交到指定的银行或相关的部门,统一开具发票。
      目前,我国教育经费投人水平不仅低于西方发达国家,而且低于一些经济并不发达的国家。对此王加绵认为,国家切实执行教育经费投入制度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些地方连国家规定的教育经费也不能全额拨付,学校无力购买教具、拖欠教师工资的事情时有发生。解决此类问题,办法很多,如实行官员政绩一票否决制,实行捐资教育免税制,发行教育彩票,开办教育银行等等。如此多管齐下,学校乱收费的现象方能得到有效遏制。
      8.2003年8月底,为方便广大学生及家长了解国家教育收费政策,接受广大群众对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投诉或举报,教育部开通了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010-66096145,66096146。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再次公布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010-6850293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设立了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
      9.2003年8月,安徽省肥西县教育局决定:给予长安中学校长樊宗胜行政记大过处分,长安中学副校长王文健和袁店中学校长潘慧生行政记过处分,长岗教委主任李白华和长岗小学校长陈连生行政警告处分。
      2003年春季开学,肥西县长安中学各年级合计超标收费16万多元,初三年级收费最多的每生达705元。袁店中学、长岗乡中心小学超标收费,在进行退费工作督查时,袁店中学用学校印制的凭证代替现金发给学生,谎称已退费87000元,长岗中心小学制作假退费清单,蒙骗督查。
      2003年5月,安徽省宿松县九姑乡赛滨小学为发放上年度未兑现的教师工资,个别班级以此为由向学生收费60元,严重违反了农村中小学实行“一费制”收费的政策规定。为此,宿松县教育局责令赛滨小学将多收的费用全部退还给学生,给予赛滨小学原校长赵人民撤销校长职务处分。
      安徽省涡阳县青町镇一中、青町镇殷庙中学和楚店中学今年春季开学时向不住校的学生收取学生40元的住宿费,在市、县检查组督促下才将收取的住宿费退给学生。经涡阳县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涡阳县青町镇教育办公室主任梁超魁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涡阳县青町一中校长欧成杰、殷庙中学校长高汉强、楚店中学校长王思云行政记过处分。
      安徽省教育厅连续多年将各地群众反映中小学乱收费的来信来电来访,集中起来转给各地教育部门,要求认真组织核查,限期报告结果,并从严查处违规收费行为。据不完全统计,从去年到现在,全省共查出违规收费7000多万元,查处违纪案件约500件,处理责任者200人左右。
      10.贵州省在2003年一次教育乱收费大检查中,全省查出乱收费金额1300多万元。贵州省物价局检查所负责人说,从2002年年底到今年5月,贵州省物价局、教育厅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省2509所农村中小学进行了检查,共查出违法所得金额1379万元,最终查处727万元,退还学生家长618万元,余下全部上缴财政。据了解,自2000年以来,贵州省物价部门共查出中小学教育乱收费3350多万元,其中近2900万元退还了家长。
      这些乱收费的项目大多为学校自立项目,相当一部分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如护校费、活动费、戒毒费、建校费、提前复课费、教育资源费、桌椅赔偿费等等。另一些则属于学校私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如把住校费从规定的25元提高到40元,把计算机教学范围扩大到一二年级,从而多收各种费用等。
      三、申论要求
      1.请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2.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有条理地说明,要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就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200字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

      1. 
      【答案提示】近年来,一些地方和学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向学生收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不满。因此,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教育乱收费势在必行。
      2. 
      【答案提示】(1)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一费制”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规范收费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纠风办要公布专门的举报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群众关于教
      育收费的投诉举报并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查处。
      (3)对违规收费要及时予以清退。
      (4)对个别典型乱收费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5)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行教育收费听证、收费公示、收费巡查督导、收费审计和校务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
      3. 【参考例文】
      遏制教育乱收费,刻不容缓!
      教育事关百年基业,亦涉及千家万户,由此教育有着与生俱来的公共性质,然而近年来却频频出现擅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等教育乱收费问题,由此严重损及学生利益,引起怨声载道,对公共教育体制形成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正如一位专家所言:教育乱收费是对教育资源的一种掠夺性、破坏性的开发,属于教育界的自毁行为,危害无穷。为此,遏制教育乱收费的暗流、重塑教育为民服务的公益形象,已是刻不容缓!
      不过,教育乱收费的存在不限于一朝一夕,波及范围又不仅是一省一县,究其根源,更是深植教育供求矛盾尖锐、投入不足、欲望和动机的支使、监督和制约机制的缺失等多个层面之下,故此,全面治理教育乱收费必然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须进行综合考虑,多管齐下,从严治理。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便强调:“治理教育乱收费,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对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采取措施:
      第一,用政策的“紧箍咒”卡住教育乱收费的“无底洞”。
      针对教育收费混乱的局面,教育部连续出台了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村教育阶段的“一费制”、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等政策,由此规范了收费的内容、对象和数量等,可谓教育收费的“紧箍咒”。不过,仍有人对上述政策的内容及实施存在诸多不解,因此,现阶段的主要任务便是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收费管理政策,同时坚持监督检查。进而,促进上述政策的有效实施。
      第二,用制度的“藩篱”约束教育收费的程序、方式。
      制度建设,是系统规范教育收费问题的基础性工作,同时也是一项繁杂艰巨的长期性工作。对于教育乱收费的问题,应当积极推行教育收费听证、收费公示、收费巡查督导、收费审计和校务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使得教育收费的程序、方式等能够在制度化的运作中得到有效的疏导,从而使得乱收费的“触角”无隙可钻。
      第三,用法律的“问责制”规范教育收费的混乱状态。
      要使教育法律规范所规定的内容不总是一纸空文,依法治教的理想不总是南柯一梦,就要明确规定违法者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实行“问责制”,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这个高度出发,不断地完善教育立法、执法与司法制度,让教育收费从“失范”走向“规范”。此外,对于违规收费除追究责任外,还要严令其及时清退,保障受害者利益。
      第四,用监督的“隐形力量”驱除教育收费的“害群之马”。
      监督权利既是无处不在的,又是不可预测的,堪称规范社会秩序的“隐形力量”。因此,规范教育收费问题,有必要来借助这只“隐形之手”驱除“害群之马”。一方面,要鼓励群众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纠风办应该公布专门的举报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群众关于教育收费的投诉举报,并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查处。另一方面,新闻媒体亦要肩负起新闻监督的作用。对于个别典型教育乱收费案件,应该做到:或是政府主动将之通过媒体曝光,以儆效尤;或是媒体自觉将危害群众利益的乱收费行为公之于众,警钟长鸣。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封杀教育乱收费问题,对于教育建设大堤的防护举足轻重。而千里之行,亦始于足下,上述措施的落实虽非一日之功,但必须从现在做起,所谓“刻不容缓”意即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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