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北京市公务员(京外生源)申论考试,主要有以下内容及题型:
1、安全生产
2、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
3、和谐社会
4、题型:(1)议论文写作模式;(2)对策有效性分析;(3)安全事故类问题原因、对策的写作模式。
解题思路及详细内容:
一 、要求用500字概括材料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事件
(二)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国有企业负责人参与投资入股办矿)
(三)解决问题的措施(国家有关文件的要求)
二、以工作人员身份,分析下列建议,找出3个不切实际的建议,并说明理由
(一)有一个建议是:召开电话会议,传达精神,积极开展工作。(此建议比较空洞,不切实际)
(二)有一个建议是:要求实行实名制。(此建议不能解决实质问题,因为出现问题的煤矿实行的也是实名制,此建议不切实际)
(三)有一个建议是:对发生问题的小煤矿,查处后可重新开放。(小煤矿要坚决关掉,此建议不妥,不切实际)
三、要求写一篇800—1000的议论文。
[参考写作提纲]
标题:由矿难引起的思考
(一)提出问题(论点)
1、矿难事件;
2、引出安全生产问题;
3、指出安全生产问题的重要性(涉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问题);
(二)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的原因(论据:为什么)
1、存在安全隐患;
2、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
3、企业领导和政府主管部门为追求某种利益,忽视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
4、事故背后的领导干部失职渎职、官商勾结和腐败行为;
5、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保障措施未完善或执行不力;
6、忽视工人生命安全,缺乏生命财产保障制度;
7、缺乏“以人为本”和“和谐社会”的指导原则及相关制度保障。
(三)解决安全事故问题的对策(论据:怎么样)
1、坚持以人为本,处理好经济增长与资源、能源的关系,处理好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建立安全法规和技术细则的实施保障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员采取严厉惩处措施,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业主给予罚款、吊销执照等处罚,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对负有重要责任的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3、认真查处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矿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官商勾结和腐败现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参与投资入股办矿、接受贿赂、公开或暗中包庇袒护,致使煤矿未能停产整顿或关闭,甚至酿成事故的要一查到底,依法严肃处理。凡已经投资入股煤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不按国家规定时限撤出投资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各地区对列为停产整顿和关闭对象的煤矿要严整关死,并加强督促检查,不留后患,对非法生产,造成重特大的案例,要公开查处情况,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5、建立完备的监督检查机制,既包括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制度,又包括群众和媒体对违规生产状况和相关领导者的监督;
6、通过电视、图片展览、讲座等方式进行生产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和干部的安全意识;
7、设立生产安全热线,鼓励社会公众举报有可疑行为的人,及时处理安全隐情。
(四)进一步强调和深化主题——安全生产问题(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