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15-02-08 21:56

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军队转业干部

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浙军转办【2014】2号

 

各市和义乌市军转办,省直、中央部属在杭有关单位人事(人事教育、人事秘书)处: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国转联〔2008〕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育培训安排

  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遵循“先培训后上岗”、“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今年仍按照“由省统一规划、按专业编班、适当集中、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办法进行。安置到政法委、610办公室、法院、检察院、司法,公安、建设、工商、安全、海关等系统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省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教育培训;安置到其他行业、部门的军队转业干部,分别由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和各市军转部门组织教育培训。

  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由省军转办统一颁发《浙江省军队转业干部专业培训结业证书》。转业安置到各级党政机关的军队转业干部,凭结业证书进行公务员初任培训登记。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遵循“政府主导、依托社会、个人自愿、按需培训”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由各地组织开展适应性培训和参加全国统一的网络培训,并通过开展灵活多样、富有成效的个性化教育培训,着力提高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创业能力。

    二、教育培训内容

  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统一使用《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大纲——计划分配公共类(试用)》(以下简称《大纲》)和核心教材。各组训单位根据《大纲》要求,对军队转业干部进行通用知识技能、行业知识技能和部门知识技能的培训。各系统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自行选定专业培训内容,但须与《大纲》进行有效衔接。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就业创业需求来安排,各地要积极组织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参加清华大学网络课堂培训,对有个性化相关培训需求的,应予以支持。

    三、教育培训要求

 (一)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是军转安置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系统主管部门要切实把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纳入本地、本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及人才资源开发的整体规划,加强对军转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规划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教育培训,各地要主动与他们取得联系,予以合理安排。

 (二)各组训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拓展教

育培训形式,着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学员管理,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培训期间安全无事故。

 (三)要切实加强对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克扣。由于从今年起中央财政培训经费改为年度列支,我们已根据省里下达的安置计划数直接把2014年度的军转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拨付给各市,其中,对安置在各市但参加行业(系统)培训人员的培训费,届时请各市与各行业(系统)培训机构按实际参训人数分头结算。

  联系人:包栗榛,0571-87053144,18858139955。

 

 

                          浙江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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