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省直、中央部属在杭有关单位
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浙军转办【2014】3号
省直、中央部属在杭有关单位人事(人事教育、人事秘书)处: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国转联〔2008〕5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浙军转办〔2014〕2号)精神,现将省直、中央部属在杭有关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4年安置到省直、中央部属在杭有关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不含安置到政法委、610办公室、法院、检察院、司法,公安、建设、工商、安全、海关等系统的军队转业干部)。
二、培训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大纲》要求,通过培训,尽快使军队转业干部适应新的岗位要求,不断提高军队转业干部履职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2014年11月17日至12月26日。
报到时间: 11月17日上午9:30至10:15。10:30举行培训班开班典礼。
报到地点:浙江工商大学教工路校区西区图书馆2楼报告厅(教工路149号)。
培训工作由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负责。培训所需经费从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请各有关单位统筹安排工作,积极支持军队转业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确保培训人员和培训时间的落实。
培训结束考试合格者,颁发《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结业证书》等培训证书。转业安置到党政机关的军队转业干部,凭结业证书进行公务员初任培训登记。
浙江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