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下达2014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通知
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国转联〔2014〕6号)精神,2014年中央下达给我省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共1535名,其中计划分配1497名,自主择业38名。为切实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安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贯彻第六次全国军转表彰大会和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座谈会精神,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安置计划,切实完成安置任务。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
二、认真做好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继续把师团职军队转业干部作为安置重点,落实好既有政策,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和职务。对功臣模范、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从事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要在现行政策基础上给予从优安置。继续发挥党政机关的安置主渠道作用,各级军转安置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带头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责任和义务。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军队转业干部到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工作。
三、积极推进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健全完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做好退役金发放、待遇保障等各项工作。大力宣传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协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四、改进完善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教育培训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适应军队转业干部特点的教育培训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前移培训、适应性培训,不断优化专业培训,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军队转业干部适应地方工作的能力。
各地各单位要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制,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在今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安置任务,11月底前全部结束安置报到工作并上报工作总结。省里将适时组织联合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并视情对各地各单位工作进度和计划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2014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表 2.2014年省直、中央部属在杭有关单位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任务表 3.2014年中央和省垂直管理单位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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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