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3年浙江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通知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13-09-03 16:15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下达2013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通知

浙委办发〔2013〕60号

 

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下达2013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通知》(国转联〔2013〕2号)精神,今年中央下达给我省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共1516名,其中计划分配1493名,自主择业23名;随调家属156名,随迁人员378名。为切实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央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全国、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安置计划,确保完成安置任务。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

  二、妥善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继续把师团职转业干部作为安置重点,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和职务。正团职干部原则上安排进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对担任正团职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应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对接收人数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原则上平职安排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职数实行单列、专用。对功臣模范、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给予照顾安置。积极发挥党政机关接收安置的主渠道作用,各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带头接收安置。进一步挖掘安置潜力,拓宽安置渠道,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军队转业干部到小城市、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作。

  三、切实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要结合实际,创建实习实训基地,举办专场招聘会,搭建企业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沟通对接的服务平台,实现培训、实习、推荐就业一体化,促进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多领域多渠道多层次就业创业。

  四、坚持教育培训与安置使用相结合,加强和改进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军队转业干部适应地方工作的能力。

  五、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6年度及以后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确定办法的通知》(国发〔2008〕8号)和我省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各地各单位要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严肃纪律,狠抓落实。2013年10月底前,要将计划分配转业干部定岗、定位,并向部队发出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报到通知书。11月底前,全部完成安置报到工作并上报工作总结。省里将适时组织联合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并视情对各地各单位工作进度和计划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2013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表 

          2.2013年省直、中央部属在杭有关单位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任务表           3.2013年中央和省垂直管理单位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任务表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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