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调解矛盾、普法宣传,这是一名街道司法所长所做的日常工作,琐碎而平凡;全国模范司法所长、浙江省“十大优秀司法所长”、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个人、宁波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先进个人、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这是一名街道司法所长取得的部分荣誉,涵盖全国、省、市等多个级别。2014年,他又荣获“全国模范军转干部”称号。他就是宁波市江东区明楼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刘新华。
情真意切的“特殊”公仆
与归正人员打交道,难吗?难!他们往往因为自身经历的原因,或对社会带有偏见,或内心带有强烈的自卑情绪,不易沟通交流。
但是,与归正人员打交道,在刘新华眼中却不难。“只要你把他们当亲人,用真诚的心对待他们,他们会用同样的心回报你。”刘新华说。这正是他与归正人员“交心”的“法宝”所在。
2000年,已经41岁的刘新华从部队转业,分配到宁波市江东区明楼街道从事司法工作,帮助街道归正人员转变思想、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刘新华也渐渐成了归正人员眼中的“特殊”公仆。
胡某是刘新华负责的18名归正人员的其中一员,40多年的人生中有一半时间是在监狱中度过的。2003年,胡某从新疆服刑归来。“玩世不恭、无所谓”是他给所有人的印象。
“这是一个艰巨的任务。”接触过胡某的人,都在心里暗暗替刘新华担心。但刘新华却已成竹在胸。凭着多年工作积累的丰富经验,刘新华在与胡某的首次接触中,就敏锐觉察到了他有很大的转化空间。“我发现只要一提到母亲和家人,他的表情就变得非常凝重,先前的吊儿郎当就不见踪影了。”
成功找到突破口的刘新华,使了一招“围魏救赵”,从做通胡某母亲的思想工作入手,让胡某重新感受到亲情的温暖,唤醒了他内心中隐藏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此同时,刘新华积极联系社区,多次奔走,为其介绍工作,帮他度过经济上的难关,用集体贴心的关怀和照顾,为他重新走入社会搭起了桥梁。在这样的温情关照下,胡某的态度从最初的抗拒、不屑慢慢转变为主动配合、积极争取,并最终重新融入到社区和社会的大家庭中。“是街道社区和刘新华所长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一定要好好地生活,回报社会。”胡某的话,是感激,更是对自己的激励。
一次次的谈心,一次次的奔走,一次次的帮助。14年的光阴在日复一日的琐碎与繁杂中,弹指而去。刘新华也从最初的一无所知,成长为经验丰富的“老兵”,将一个个棘手难题迎刃而解。
街道的同事们都记得这样一件事:有一年,刘新华接手了一名曾参与过邪教活动的归正人员陈某。因为信仰上的根深蒂固,做起陈某的矫正工作就显得特别困难。大家都替刘新华捏了一把汗。但是,刘新华却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头儿。他一边坚持不懈地找陈某谈心,一边不断地查阅资料、请教前辈,寻找解决方法。作了一段时间的“研究”后,刘新华恍然大悟:陈某具有一定的文化,除了物质方面,精神帮助更加需要。
找到方向的刘新华当即行动起来。在联系社区居委会给予陈某物质上帮助的同时,他还亲自到陈某的老单位,说服单位领导重新接受陈某。重新得到单位认可的陈某终于放下了思想包袱,回归社会后,再也没有参与过邪教活动,反而利用自身较好的文化修养,现身说法为居民开展反邪教教育,成为反对邪教的积极宣传者。
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刘新华带领全所人员不断创新和总结,将安置帮教工作中积累的经验进行总结,开创了一条社会化帮教的路子,街道司法所首创的“夕阳育新生”——三老(老教师、老党员、老干部)一对一结对归正人员的社会化帮教方法在全市得到介绍和推广。
恪尽职守的司法所长
在刘新华担任明楼街道司法所长的十几年间,街道司法所也慢慢成为一个朝气蓬勃、团结向上、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战斗集体。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先后4次被评为宁波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次被评为江东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荣誉的背后,离不开刘新华这名司法所长长期以来的恪尽职守。
2002年,刘新华新任司法所长,恰逢辖区内世纪曙光小区安置抽签。由于对安置政策的不理解和对安置方案的不满意,群众意见比较大,有部分居民甚至扬言要阻挠安置工作。
矛盾,一触即发!
“稳定,是一切发展的基础!”得知情况后,刘新华怀着“用沟通和理解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的信念,第一时间走入群众中间。
于是,世纪曙光小区的居民们记住了这样的一幕幕:
吃闭门羹、坐冷板凳、遭遇白眼?这些都不能使他们退却。刘新华带领司法所和社区的同志,敲开一家又一家的门,挨家挨户上门做思想工作;
无数个放弃了休息的夜晚和双休日,刘新华和居民交心谈心,耐心解释、宣传政策……
在刘新华和同事们的感染下,百尺钢终于化成绕指柔。经过解释、沟通,居民们激动的情绪渐渐平息,几百人按时参加了街道组织的安置抽签会议,顺利完成世纪曙光小区的安置分配工作。
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被群众误解是家常便饭。刘新华的办公室,常常会被嘈杂的争闹声淹没。
一次,辖区明园小区的居民徐某,因不满小区物业谢绝非本小区居民在小区内借道通行的做法,到司法所反映,情绪非常激动。刘新华当即与物业进行了联系。工作的沟通和衔接需要一个过程,但徐某误认为是刘新华故意拖延,多次对其恶语表达不满。刘新华丝毫不介意,仍热心为其工作,努力化解他的激动情绪。最终,徐某反映的事情得到了解决。
“有些时候,群众的不理解让我很苦恼。但是,为群众化解矛盾是我的职责所在。”刘新华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他任职的10年间,320余件矛盾和纠纷,由他经手最终成功化解并圆满解决。
勇于创新的普法工作者
街道司法所工作多而杂。除了安置帮教、调解维稳之外,普法宣传也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
刘新华一直致力于普法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在夯实工作基层基础的同时,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法律知识带进千家万户,带给每一个人。法律文艺宣传队就是其中的创新产品之一。
普法宣传大多形式生硬、内容枯燥,群众接受有一定难度,效果往往并不理想。如何以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把法律知识普及给居民?在一段时间的思考和筹备后,2008年,刘新华与街道文化站协调,组建了法制文艺宣传队,开展特色法制文艺宣传。这个由街道文化站文艺骨干组成的宣传队,每年都专门安排好几场法制文艺演出,将法律知识蕴含于小品、相声等通俗艺术表演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达到宣传和普及的目标。在此过程中,《法律是咱的保护神》等一批质量高、反响好的原创普法节目问世,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法制文艺宣传队开展得有声有色的时候,青少年维权岗也在明楼街道多个社区设立。维权岗通过各种课外活动,因势利导,引导学生自我矫正、自我提高、自我超越,在潜移默化中矫正不良行为,提高法律素养。明东社区的青少年维权岗也成为江东区首创的青少年维权基地。
与此同时,“遵纪守法文明户”、“五好家庭”、“和睦邻里”、“好婆媳”等一系列文明守法比评活动,在居民群众中掀起了一股学法守法的高潮……
刘新华总是说:“我是一名部队转业干部,我要始终保持军人的本色,将军人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