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15-04-10 20:00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根据党的政法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做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调查研究、分析全省社会稳定的形势,组织协调、指导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指导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和需要采取的对策,组织推动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组织推动政法战线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影响社会安定、政治稳定的形势,及时反映重大情况和重要信息,探讨和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七)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省委有关部门管理政法部门的有关领导干部。
(八)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
二、内设机构
共6个:办公室、调研处、干部处、执法监督处、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