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歌舞剧院2009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9-08-14 00:00
浙江歌舞剧院2009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浙江歌舞剧院是浙江省文化厅下属的省级艺术院团之一,成立于一九五七年五月,至今已有五十多年 历史。主要职能是音乐、舞蹈、歌舞剧目的创作、演出和艺术培训、交流、演出营销。因剧院艺术队伍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 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演职人员,为业务分团充实专业出色的演职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㈠、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热爱艺术表演专业,责任心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专业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术,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舞蹈演员:有扎实的专业基本功,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及舞台表演能力和潜质。舞台造型靓丽、柔美、刚毅,掌握不同的民族舞蹈技能;
3、器乐演奏员:基本功扎实,音质感好,演奏能力强,具有独奏水平更佳;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㈡、招聘专业、人数和学历:
工作岗位—学历要求—年龄要求—专业要求—性别—人数—备 注
舞蹈—中专以上—23周岁以下—中国舞—不限—2—男1.78米以上
女1.68米以上
应届生
民族乐团—大专以上—25周岁以下—打击乐—女性—1—应届生
民族乐团—大专以上—25周岁以下—二胡兼
京板胡—女性—1—应届生
民族乐团—大学本科—25周岁以下—竹笛—不限—1—应届生
民族乐团—大学本科—25周岁以下—唢呐—不限—1—应届生
彩蝶乐团—大学本科—25周岁以下—古筝—女性—1—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㈠、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指定地点现场报名,验审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不接受邮寄、电话及他人替代的报名方式。)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09年 8月 28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浙江歌舞剧院办公室 地址:杭州曙光路33号。
联系电话:0571-85117857 联系人:赵女士 章女士
㈡、报名注意事项
请携带本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照1张及其它相关资料,(应聘者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同一岗位应聘人数少于3人,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㈢、考试内容及录用方法
1、现场报名结束后等待电话通知本人参加考试。考虑到所需岗位的特殊性,招聘考试形式具体如下:
(1)舞蹈演员:形体占总分数的30%,基本功(大课、组合)占总分数的30%,剧目表演占总分数的40%,最后计算综合成绩。
(2)器乐演奏员:演奏二首曲子占总分数的50%、即兴演奏占总分数的20%,乐理知识占总分数20%,提交和专业有关的材料(包括获奖资料和之前参加过社会实践材料等),占总分数的10%,最后计算综合成绩。
预定考试时间为9月上旬,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在浙江歌舞剧院内。
三、录用原则
根据综合成绩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 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合格后,将在浙江歌舞剧院网站(www.zjsdt.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 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公示不合格的应聘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四、其他
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其他情况,由浙江歌舞剧院公开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研究,酌情处理。
如浙江歌舞剧院按照中宣部、文化部的要求实施新一轮改革,则停止此次招聘工作。
五、待遇:
录用后享受单位聘任工资。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专业技能与工作表现优异者,薪酬标准还可提高。单位提供集体宿舍(不包括杭州市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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