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浙江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综合型、研究型大学,学校本部位于杭州市。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资源拓展协理2名,专职从事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资源拓展和资金筹募工作。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
1、国内外大额筹款资源的发掘和开拓;
2、捐赠人关系维护;
3、相关筹款项目的策划和执行。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积极向上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2.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不超过45周岁;
3.热爱基金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工作能力强,掌握高校筹款规律,富有团队精神;
4.具有市场营销、公关合作、公益事业等领域从业经验,相关经历不少于8年,有筹资渠道和资源;
5.具有优秀的业务拓展、沟通协调以及社会活动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大额筹款及资源拓展工作;
6.能够承担一定工作压力,适应经常性出差。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17:00。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由初试、笔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初试、笔试和面试在综合成绩中分别占20%、20%和60%。
1、初试
初试日期初定于2015年5月,具体时间、地点和详细安排将另行通知。
入围初试人员需准备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备查。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初试。
初试采用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
2、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日期初定于2015年5月,具体时间、地点和详细安排将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的基本知识。
3、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详细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
全部考核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与考核人选名单。
体检、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相关办法进行。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大学监察处(纪委办):0571-88981500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大学人事处、浙江大学发展联络办公室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人事处(邮编:310058)
咨询电话:
0571-88981347(浙江大学发展联络办公室)
0571-88981959(浙江大学人事处)
附件:
浙江大学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