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编制委员会《关于建立浙江交响乐团的批复》(浙编[2009]1号文),浙江交响乐团已独立建团。乐团性质为浙江省省级社会公益类、准公益性事业单位。
因事业发展需要,本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演奏员,希望有志愿者前来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贝大提琴、竖琴、小号、打击乐、长号、双簧管、单簧管、驻团指挥。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专业技能符合岗位招录条件,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1、应聘者须提供个人资料:(毕业证书、其它相关有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本人演奏的DVD资料等)一套、个人简历一份,与报名表一并寄至浙江交响乐团招聘办公室(以上资料不退还)。
2、地址:杭州曙光路29号
3、联系人:陈小姐\张小姐
4、联系电话:0571——85119673
5、报名时间:自信息公布之日起——9月30日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1、考试内容:
器乐:
A、古典作品:协奏曲或奏鸣曲一首
B、近代作品:完整一首
打击乐:
A、定音鼓、小军鼓(必考)
B、木琴、马林巴、钢琴(可以选考)
2、考试时间:2009年10月20日——21日
3、来杭考生旅费食宿自理
五、录用程序及待遇:
经考试择优录用者,先聘为本团编外人员,待试用期满(半年)再经考试合格者,转为编内演奏员。试用期内待遇与本团编内演奏员相同。进编后的待遇根据个人技术水平在《浙江交响乐团分配制度》框架内予以确定。
浙江交响乐团
2009年8月21日
附件:
报名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