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淳安县卫生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9-12-28 00:00
浙江省淳安县卫生局公开招聘建筑工程管理事业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淳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淳政[2003]64号)精神,经研究,淳安县卫生局下属第一人民医院决定公开招聘1名财政适当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对象
招聘岗位招聘
人数专业要求学历
要求年龄
要求户籍
要求其它要求
建筑工程管理1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基础工程技术、工程监理中专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
不限具有建筑工程师(中级)职称,具有五年以上从事本专业(管理、施工)经历;需进行专业考试。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户口不在淳安的,须在录用前将户口迁入淳安。
3、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单位在职人员录用前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1日。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2日-12月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45);地点:淳安县卫生局人事科(千岛湖镇行岗路1号);联系电话:0571--64823642。
2、报名办法: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符合条件的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报名人数是招聘计划3倍的,方可开考;报名资格审核由县卫生局和县人事局共同负责。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1、笔试。笔试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专业科目为工程管理等相关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占40%,专业科目占60%,计算成笔试总成绩。笔试结束后,由县人事局根据试卷难度系数确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统一为12月19日(星期六),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点、考场参加笔试。准考证由县卫生局统一发放。
2、面试。面试由县人事局组织,根据上线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上线人数不到招聘计划1︰3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分别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县卫生局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招聘用人员,并在“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和淳安县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招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以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批准招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招聘用条件的,取消招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淳安县人事局、淳安县卫生局共同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的详细信息和考试成绩可查阅“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www.qdh.gov.cn)和淳安县人才网(www.qdhrc.com)。

淳安县人事局
淳安县卫生局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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