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开发区司法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10-04-07 21:37
浙江丽水开发区司法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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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丽水市司法局直属司法所富岭办事处社区矫正岗位,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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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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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法律大专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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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身体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字串2

  3.丽水市常住户籍人员,男性,在30周岁以下。 字串4

  4.从事过基层工作及法律实践工作的人员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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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字串2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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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字串6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于 2010年3月4日- 3月11日(双休日除外)到丽水市司法局政治部(307室)报名(报名地点:丽水市城东路99号司法局办公楼三楼,联系电话:0578-2106023)。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 字串6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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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示、录用 字串1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在丽水市司法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录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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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字串3

  (四)有关待遇 字串1

  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各类社会保险。月薪每月1200元。 字串4

  本公告由丽水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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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0578-2106023 字串3

丽水市司法局 字串5

201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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