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浙江省嵊泗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10-06-25 01:44
2010年浙江省嵊泗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县人才资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为满足我县各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全县各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0年全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具体详见招聘计划表)
3、乡镇事业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考试聘用的范围和对象为:我县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4、报考要求户籍以2010年5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要求35周岁以下需1975年5月20日以后出生;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20日。
5、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经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全县按招聘职位组织考试。
(一)发布公告。2010年5月10日,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在嵊泗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站((((错误!超链接引用无效。。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7日--5月20日。
2、报名地点:嵊泗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嵊泗县沙河路333号)。
3、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及特殊职位所需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报名。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考试考务费40元/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由本人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人事劳动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免除其考试考务费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人数不足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4、报考人员在2010年6月10日--2009年6月11日到嵊泗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嵊泗县沙河路333号)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全县统一笔试时间:2010年6月12日。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护士考试科目为《护理专业知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加分
笔试结束后,对下列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实行优惠加分政策:
1、对我县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县属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2、对我县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县属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在加分的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我县将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部分岗位空缺无人递补及报考,核增乡镇职位。对被县里列入低保对象的特困家庭本科毕业生不论专业直接调剂。
(四)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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