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杭州)公开招聘20名人员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11-02-01 14:34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系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的国有事业单位,是国内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综合性建筑设计与咨询机构。我院经过50多年的不断改 革与实践,现已成为中国勘察设计单位综合实力百强之一,浙江省勘察设计单位综合实力十强之首,2003年被国内著名评审机构评为全国建筑设计行业十强设计 院,在全国,尤其在华东地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我院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现有在职职工近500人,其中国家工程设计大师2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4名,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名,省151人才第二、三层次入选人员13名,一级注册建筑师87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75名,其它各类注册人员 90余名;教授级高工40名,高级工程师123名,工程师180余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见《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政务公开/相关通告专栏” );
3、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网站(www.ziad.cn,最新消息栏目)。
其中,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者须通过网上邮件方式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ziad2011@163.com),其他形式视作无效。
3、报名时,应递交下述材料:个人简历;能反映个人能力和水平的个人作品、项目材料、论文报告;各学历阶段学业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各相关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此外,请尽可能提供学校及推荐人的推荐材料。报名材料必须以电子版、扫描件形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笔 试和面试。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电子邮件主题和报名材料名称必须明确改写成“应聘专业+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2011应届生(或社会人员)”;报名材料必须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上述指定邮箱;邮件正文还应简要写明个人经历及联系方式。不按上述办法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5、资格审查和确定参加考试人员。我院根据应聘者提交的简历及其他报名材料,由专家组测评阅审后,对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按测评分数高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于报名结束后10天左右,在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网站 “最新消息”栏目上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
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则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三)测评与考试
1、测评。报名材料测评分数满分100分,由个人简历和实践经历20分、专业学习研究能力40分、个人作品项目业绩40分等三个评分项目组成。测评分占个人总成绩20%。
2、笔试。笔试由学科专家命题,主要考测应聘者专业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笔试结束后,按测评占20%、笔试占4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其中建筑1:4,结构1:3,给排水1:5,电气1:3,暖通1:5),并在我院网站公布。
3、面试。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4、确定入围人选。面试结束后,按测评占20%、笔试占40%、面试占40%折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名单,并在我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考核资格者,在入围人员中可以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教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应届毕业生须在2011年7月底前获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我院可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安吉路18号院人事部(邮编:310006)
联 系 人:郑碧峰
联系电话:0571-85050010;85154055
传真:0571-85151540
电子邮箱:ziad2011@163.com
单位网站:www.ziad.cn


附件:
1、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招聘计划表
2、我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通过评估学校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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