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应试要注重基础,公务员考试实战技巧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6-10-26 21:27

    公务员已成为国内最热门的考试之一。今年的全国公务员考试大纲的变动主要是笔试取消了甲、乙两种类别,统一为一类,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申论成为必考科目,试题的灵活度越来越大,职位的要求越来越高,法律类考试的基础法也增加了一些。考试的难度加大了,报考的人多了,自然竞争也跟着激烈。在报考人的类别中,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基本维持1∶1的比例。在公务员面试这个环节中在职人员一般要比应届毕业生有优势,因为他们的社会经验比较丰富,而一些学生难免会怯常2007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报名工作已近尾声,对广大考生而言,招考职位总数比去年略多,却并没有带来竞争激烈程度的降低。

    坚定信心,临门一脚 

    在竞争更加激烈、题目难度加大的情况下,更显得时间宝贵,更需要抓紧一切时间,全面、系统、有针对性地复习迎考。一是要坚定意志,树立信心。众所周知,公务员是一种选拔精英的考试,难度很大,没有坚定的意志和必胜的信心很难如愿。二是要纠正误区,夯实基矗那种认为《常识判断》“背一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做一做”、《申论》“猜一猜”的想法,不免简单幼稚。要仔细研读《大纲》,注意与以往不同和新增的部分,熟悉每一科目考试的特点与结构,特别是要掌握解题或答题方法,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题或训练,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三是要注重临战,奋力冲刺。在11月中旬,应至少系统复习训练一遍,到考前5天内,应拾遗补缺,并适当做题以保持兴奋状态,特别是《申论》,思维要打开,达到“有话想说”的境界。 

    法律知识,注重基础 

    2006年《常识判断》部分涵盖法律、政治、经济、管理、人文、科技等方面,主要侧重考生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而今年《常识判断》部分改为主要侧重报考者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淡化了其他非法律部分内容,体现了我国政府法制治国的决心。另外,今年的法律类相比去年多了商法、刑法和诉讼法,范围更广,难度更大。从题型看,案例分析等近年来不断出现的综合类题目分值可能会进一步提高。考生应该先整体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条,在理解基本概念和原理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一些典型的题目。时事政治平时注意积累更好,但考前突击记忆也效果颇佳。 

    申论复习,把握思路 

    首先,要明确《申论》主要考查四个方面的能力,即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其次,对《申论》试题的特点、结构以及应试的基本环节要相当熟悉。再次,广泛关注社会热点问题,要能理清头绪,并形成自己一定的看法。最后,还要适当进行练笔。如果从来不写文章,要想取得满意成绩,似乎不大可能。《申论》问题,最关键的是要把握出题人的思路。不提倡猜题,在把握出题人的思路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进行若干热点问题的归纳和精心准备,是最切合实际的。对于出题思路,可以把握以下三个特点:1、有话讲。《申论》考试要求大家就题目都有话讲,题目必须体现一个“热点性”,就是不能拿一些广大考生认知度不强的话题来作为考题,否则很可能绝大部分考生都无法发挥水平。2、没话讲。作为一种精英选拔考试,《申论》不可能让所有考生都有话说。可以说这些公开列举的热点问题,根据“没话讲”的特点,考中的几率几乎为零。3、次热点。“热点的”话题往往是“可预测的”,而“不可预测的”话题往往又不是“热点”话题。怎么解决这一矛盾呢?出题人的思路是——“次热点”问题。要体现“热点性”,但可以体现“过去的”热点性,而不是“目前的”热点性。次热点问题作为刚刚过去不久的热点,既为广大考生曾经关注过,大家都有话讲,又能巧妙避开公众的关注,不容易被“预测”,因而成为了命题者出题方向的首眩从近几年考试看,出题人基本都是贯彻这一思路的。考生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行政能力,积累第一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内容涉及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等五大部分。总的来说,平时积累比临时突击重要,掌握方法比多做题重要。不管是报考哪一类职位的考生,都要熟悉考试方法,但无须反复做题,只要题目类型和思路,适当地做两三次练习就行了。难题、偏题和怪题也是基于一种或几种方法的综合运用。实践表明,文科考生一般擅长言语理解与表达,理科考试一般擅长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而判断推理部分文理区分不太明显,但答好的人不多。考生要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复习重点。平时复习训练一定要注意准确率和速度。考试时要分配好时间,试卷上都会给出参考时限,不要在某一部分上停留过多的时间。在考前10天应该重点练习如何分配时间,总结各种题型最简洁最节省时间的做法。

 

|网站导航|联系方式|网站帮助|隐私说明|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版权所有: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浙ICP备0506090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