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
我国反腐倡廉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仍有大量艰巨的工作需要去做。
第一,党风建设方面,地方领导缺乏民主,喜欢任用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善于吹拍的人。造成部分地方政治环境紧张;
第二,廉政建设方面,贪污、行贿、受贿现象屡禁不止;
第三.在干部任用上,有的地方违背组织程序,用人失策;
第四,一些地方“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屡禁不绝;
第五,直接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也非常严重,存在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职工利益以及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收“回扣”和“红包”等等问题。
二、原因
第一,封建传统文化中不良习气的影响。我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历史很长的国家,封建文化中的人治理念、特权思想、等级观念、裙带关系、人身依附以及封建主义的官场恶习等,导致了“官本位”、特殊化、以权谋私、家长制、关系网、人情风等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甚至发展为贪污受贿、敲诈勒索等腐败犯罪。
第二,部分官员价值观发生变化。随着市场经济这种文化理念向其他领域的逐步渗透,重个体利益轻集体利益、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的价值诉求不断被强化,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在一些地方泛滥成灾。改革开放后,西方文化中消极因素的侵入,社会的价值观不断发生变化,对于某些社会行为的评价失去普遍公认的准则,因此对不少腐败现象的界定和甄别也就不那么明晰了。
第三,反腐败法规制度中存在政策、文件比较多,国家立法偏少的现象。一方面法律规范真空太多,让腐败分子有空子可钻;另一方面,对反腐败专门机关的授权不够和职责规定不够,对公民反腐防腐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不够,加大了当前反腐败的难度。
三、对策
第一,结合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探索和创造出一套新形势下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方法。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结合起来,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刻理解、全面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贯彻和体现到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要把民主集中制贯彻好,培养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习惯。要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上级对下级的教育。
第二,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对原有的政府工作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确定以财务、工资、奖金为重点的公开内容。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卫生、教育、农业部门要签订纠风专项治理目标责任书,有关部门要对卫生、教育和农业系统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应及时发现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群众上学难、上学贵,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和各类资金的管理使用。认真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行为
第四,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重点是核查有无违规行为,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措施。
第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党委、行政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和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对腐败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对确属领导干部负有责任的,要坚决依据责任追究的规定处理。对于有问题不去检查、有责任不去追究的纪检监察机关,要追究其责任。
第六,加强监督制度。我国目前的监督机制主要有党内纪检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察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等,应该探讨多种监督机构的合作可能。
第七,将党的各项反腐败政策法制化。不仅是为了确保对腐败行为的定性准确与处理结果的公正,也能使反腐的相关制度安排与实际运行获得全体公民的理智认同,进而激发起全体公民对反腐的信任、信心和尊重,并愿意为之献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