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教育公平问题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10-03-13 16:04
“知识可以改变命运。”这是一句老百姓耳熟能详的公益广告词。它告诫人们,即便是在经济、社会地位等方面存在巨大不平等的情况下,通过学习、接受教育,人同样可以获得公平竞争、向上流动的机会,处于社会下层的弱势者因为拥有知识而摆脱了他出身的那个群体的局限,其生存状态将会得到明显改善。
但有时我们会看到,贫困地区的孩子无学可上或上不起学、农村合格教师匮乏、随父母进城打工的孩子流落在农贸市场。在城市,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一再增加,由于同一地区内校际教育资源的差别引发的“择校热”愈演愈烈,家长要向重点初中、高中交纳数万元不等的择校费。在高校,高额学费成为贫困生上学的负担,同时招生名额分配明显趋于失衡,发达地区特别是中心城市的高考招生分数远低于其他省区。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工入城,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也造成了新的教育不公平。
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关系国家的前途命运和长治久安,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促进教育公平,保障社会公平,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十六大以来,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历次强调教育公平。2004年提出西部“两基”攻坚的计划,提出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的计划,2005年提出对农村家庭困难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2006年提出要免除学杂费,把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体系,2007年提出保证农村的孩子上得起学、上好学。教育公平是人发展起点的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公益性原则,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对保障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公平”面临的问题:
一、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教育缺乏公平。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教育经费投入长期不足,教育经费的持续紧缺,使相当一批农村中小学至今连基本的办学条件都得不到保障。农村师资队伍学历未达标,中高级职务比例偏低等现象较为普遍。
二、重点示范学校与普通薄弱学校教育质量相差悬殊,择校压力巨大。拥有较多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家庭,可以凭其拥有的资本以较低的分数上好学校,拥有较多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和经济资本的子女,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上更占优势。阶层差距正成为影响教育公平的重要因素。
三、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上学比较困难。这表现为,部分进城农民工子女失学,大部分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质量不高,很多学校仍然要收借读费、赞助费。教育费用仍然是农民工家庭最大的负担之一。
四、地区之间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存在明显差异。我国高考录取分数线以及高校招生指标投放计划存在地区差异,每年高考录取率东部高于中西部,大城市高于广大农村地区。由于高校教育资源布局的不平衡性,直属高校在属地投放的招生计划比例较大,导致稀缺的优质高教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受到强烈质疑。
五、部分学生难以承受高中和大学阶段的学费,造成新的不公。目前,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的学费使部分贫困家庭难以承受,高校贫困生比例占到了20%。由于高中阶段贫困生救助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部分学生由于家庭困难放弃读高中或辍学。
解决“促进教育公平”的对策:
一、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着重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让优秀教师流动到薄弱校、流动到农村去,通过教师流动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城市教育经费附加应优先用于薄弱学校改造,切实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
二、加大对优质教育资源分配的宏观调节力度,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禁止以任何名义将学校分为重点和非重点,坚持实行小学和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加强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促进师资力量的均衡发展。积极推行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公平分配到初中的办法。
三、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对符合规定的进城农民工子女,在实行“两个为主”的基础上(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中小学为主),同时进一步采取措施,让进城的农民工子女,都能够在当地公办的中小学进行学习。
四、健全教育资助制度和助学体系,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公平配置。要完善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制度,积极推行学生贷款制度,建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制度,实施勤工助学制度,开展特殊困难补助,实行学费减、免制度,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
五、规范管理,从严治教。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建立健全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范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依法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发扬勤俭办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加强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术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实现招生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