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申论》模拟试题及答案(1)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5-11-28 01:54

满分100分时限150分钟
      总分   核分人       得分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资料
      从2003年11月初开始,我县开展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百日追薪”专项执法大检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检查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共受理农民工举报369件,涉及农民工4452人,涉及被拖欠的工资额703万元。经过劳动监察执法,已处理317件,追回被拖欠的工资584.3万元,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劳动保障监察在工作中也面临一些具体困难。

      一、 工作经费和办案设备严重短缺
      由于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人口大县(128万人),又是三峡库区移民大县(动迁16万人),县财政累计赤字已达1.3亿元,接近全年的财政收入,只能保证工资的发放。“办公经费紧缺,办案经费没有”是贫困地区劳动监察执法部门面临的共同难题。虽然现在组建了云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队,但工作很难,不但没有办公室,5个人需分在不同科室里办公,甚至没有专门的办公电话,为了节约20元电话月租费至今和仲裁科共用一个电话。目前拥有的办案工具就是2台老式照相机。

      二、 劳动保障监察法规亟需完善
      1.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没有预防措施
      我县移民迁建工作量大,外地建筑企业大量涌入,其中难免鱼目混珠,本地建筑企业资质、信用也良莠不齐,一些不法包工头卷款而逃的事时有发生,留下农民工辛苦劳作的血汗钱无处追讨。现在,还没有解决的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相当大一部分是由于包工头人不见了,劳动监察机构无法找到被监察对象,致使案件办不下去。

      要解决此问题,我们认为有两条措施可以采取。(1)对拖欠工资严重的行业如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即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中标后、开工前,应按中标金额的一定比例(5%-10%)存一笔资金到指定银行帐户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工程完工后,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其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劳动保障部门退还保证金;有拖欠行为的,在查证后,直接用保证金支付农民工部分工资和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限制建筑施工企业投标资格。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允许继续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凭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证明材料后方可继续投标。但这些是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所没有的。在依法行政的今天,我们只能呼吁尽快出台这方面的规定。

      2. 劳动保障监察缺乏具体的、强制性的措施,可操作性不强。
      在追薪行动中,我们遇到这样一件典型事例:我们接到举报,包工头成某(万州人)拖欠农民工(石匠)2.8万元工钱。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找到他后,成某一副认帐没钱、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农民工眼巴巴地看着我们,我们都不敢对视他们的目光。因为对这种人我们也没有办法,只好按规定对其发了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农民工知道成某是个言而无信之人,跟着他吃、喝、睡又扭了两天,也只好让他扬长而去。等到劳动监察指令书到期时,成某早已不知所踪。如果劳动监察法律、法规有一些具体的强制性措施就好了。比如,对赖帐的拖欠工资责任人通过法律规定由劳动保障部门通知公安机关配合施行对责任人强制留置、拘传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赋予劳动保障部门对恶意拖欠工资责任人扣押、处置其个人财产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权利。后来,我们专门到万州去找了一次,没找到人。我们在想,找到了又能怎么样呢?

      (熊德军、潘朝建.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4年5月)
      西安70名民工讨不到工钱砸门窗,民警称“过激”行为做法不妥。
      快过年了,民工们正在为连夜加班终于完成工程而欢呼,可“拿不到工钱”的消息却犹如晴天霹雳击碎了他们的喜悦。2002年2月10日,在西安一住宅小区,70多名民工因为拿不到工钱持械毁坏新楼。

      记者闻讯赶到现场,只见这幢新盖的住宅楼1~8层的窗玻璃均被砸坏,8楼以上的窗玻璃也有不少被砸碎。走进楼道,记者发现每个防盗门上都留下了被狠狠敲击后的痕迹,配电箱盖也被撬了。这些民工为何如此冲动?

      据了解,来自四川的包工头贾某承揽了该小区两幢楼的工程,同对方定下协议春节前交工一幢楼,并将另一幢楼2层封顶,完工后合同方即向贾某付施工费。经几天几夜连续施工,2楼终于封顶。可当贾某向建筑公司的负责人索要施工费时却被告知只能支付一部分,在交涉中双方发生冲突,贾某被打伤,对方最终只付给贾某2000元作为民工的生活费。当贾某带着伤回来后,愤怒的民工就采取了这一行动。

      事后,派出所先后出动两批民警才将正在砸窗的民工阻止住。民警说,民工们苦干一年却拿不到工钱,他们对此也很同情,但采取这种过激的方法并不利于解决问题。
      “还我工钱,我要回家”2002年1月8日在深圳引起轰动的“塔吊讨薪事件”,是一起由单个暴力行为演化为群体非理智行为的事件。
      1月8日上午,来自四川的民工尹某等人开始爬上建筑工地的塔吊,讨要被老板拒绝支付的工资。尹某说,老板欠了他们100多万元的工资。在40米高的塔吊上,尹某等人在塔吊的长臂上,寻找一个支撑点,固定自己。他们在上面坚持了7个小时。尹某说,塔吊上风很大,很冷。警察赶来了,劳动部门也赶到现场,人们担心发生意外,劝说他们下来。

      晚上,回到借居的地方,老婆问他为什么回来晚了,他说:“有事。”1月9日,尹某的老婆从报纸上知道了丈夫爬上塔吊要工钱,抱着尹某哭了:“为什么这样做?”尹某说着就哭了:“我们没有别的办法。”他说他只希望“这样能够引起重视”。

      四川民工刘某是这群劳工的“头”,非理性事件后,他代表劳工和资方谈判,与政府劳动部门交涉。“能有别的办法,谁这样干啊?打官司我们根本耗不起时间,也没有钱。”他说。
      刘对非理智的讨债行为也表示“不妥”,他认为这是对社会的一种威胁。他希望政府能够约束商人和出资方的行为。
      1月9日,“爬塔吊讨薪”事件落幕,在政府机构的干涉下,劳工拿到了工钱。
      与他们不同,深圳另外一家工厂的劳工企图“引起重视”的手段是阻塞国道。在广州市花都区劳工是以割腕相逼。
      “劳工损失的是几个千万、几个亿的工资,但欠薪给社会带来的损失,已经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深圳市总工会法律顾问、权益保障部科长张友泉说。
      粤北一老板拖欠民工工资引发2死1伤
      粤北韶关市侦江区一私营老板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一宗惨案,造成二人死亡,一人重伤。
      案情显示,疑凶雷某,男,22岁,广西平乐县人。雷某于1999年开始在韶关市侦江区某私营斗车加工厂打工。2001年,老板杨某无故拖欠雷某工资人民币1300余元。

      2002年春节前夕,雷某因家人遭遇车祸急需用钱,多次向老板杨某追讨欠资,均被杨某以生意难做手头无钱为由而拒绝。为此,雷某曾写下字条给杨某,声称如收不齐欠资就杀死老板全家。

      3月11日晚上十时许,雷某身藏尖刀闯入杨某家,再次哀求老板支付欠资,但杨某依然置之不理。气急了的雷某失去理智,突然拨出尖刀向杨某捅去,杨某当即倒在血泊中。其17岁的女儿见状欲电话报警,也被雷某刺中了心脏。杨妻从洗手间出来见状惊恐万分,本能地冲出门外逃命,也被雷某追上在背部刺了一刀。杨某及女儿当场死亡,而杨妻幸好未伤及要害,带伤跑到公安派出所报案,后被送到医院救治,得以保住性命。

      警方接报后出动了100多名警员围捕疑凶。雷某自知罪责难逃,在当晚11时10分左右,跑到案发现场附近的京广铁路线卧轨自杀。
      生存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维权太难
      1997年就来京打工的王某为了节省车费,已经5年没有回家过春节,她就像把自己卖给这个城市了,逢年过节只要有钱就往家里寄,供两个弟弟上学。她住在三元大厦以北的太阳宫乡,那里像她这般年龄的外来妹还有很多。记者问老板是不是寻找各种借口克扣打工者的工资,她说那还有假?她就被扣过两次,算比较幸运的了,她表哥才惨呢,是一个建筑工地的建筑工人,包工头老是不给钱。“那他还干?”“不干就永远没有钱,干了包工头还会给你点儿。再说,事儿也不好找,能管吃管住凑合一时吧。”

      王某说起她第一次讨要工钱的经历。“按你们的话说,是维权。”记者在她脸上几乎看到了嘲笑的表情。“我们的合同都不完整,他们(指厂方)让我们签合同时,我们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另一方是空白的。就这样,我们都不知告谁。就算当时知道空白合同不能签,也顾不上太多
      ,当时我都三个月没找到工作了。”面对这种生存问题,法律的局限性可见一斑。
      三、申论要求
      得分评卷人(一)请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20分)
      得分评卷人(二)以政府调研员的身份,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材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有条理地说明,要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0分)
      (空格略)
      得分评卷人(三)就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200字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50分)
      (空格略)
      参考答案
      1.【答案要点】劳动者最重要及最基本的生存权利是劳动报酬权。当前,在许多行业中侵犯职工劳动报酬权的现象呈大辐度上升趋势,情况相当严重,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尤其是艰苦劳动时常不能换来应得的报酬。使许多民工陷入生存困境。一些企业相继出现突发事件,导致矛盾激化,个别意志失控的人甚至采取极端的行为报复社会。

      2.【答案要点】
      (1)对于劳动报酬问题,政府不能仅仅把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寄托在法律程序上,而要以强势的手段行使必要的行政干预。对于恶意拖欠及克扣工资的单位,建议在刑法上给予定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使他们不敢以身试法。

      (2)现行的一裁两审制度不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应实施或裁或审揣度。以此来缩短争议案件处理的时间,及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以非司法化方式处理劳动争议,即充分利用三方机制一劳动、工会、企业。非司法处理劳动争议具有快捷、成本低的优势,应成为处理劳动争议的首选。
      (4)积极推行集体合同和工会集体协商制度,是减少劳动报酬争议的有效途径。
      3.【参考例文】
      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要多管齐下
      农民工的出现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和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因为农民工的出现意味着农民再次获得了解放,它不仅使农民能够摆脱对土地的依附关系,而且获得了择业自主权(尽管这种自主权仍然有限)和收益;农民工确实遭受着许多歧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作为农民工受到不合理、不合法待遇的一个方面,揭示出农民工权益遭受损害的严重性与普遍性;目前已经到了应当维护农民工正当权益的时候了,因为中国已经进入到了一个全面发展、协调发展的时代,亦具备了可以考虑社会公平、文明进步的物质基础。因此,当前讨论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及农民工的其他正当权益诉求时,其意义并不仅仅限于农民工群体,它代表的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利益取向。

|网站导航|联系方式|网站帮助|隐私说明|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版权所有: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浙ICP备0506090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