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房价控制(经济适用房)问题
1、预测理由:2006年“国六条”的出台,对整治房价问题提供了依据,国家有关部门通报和查处了多起经济适用房违法乱纪案件。
2、社会现象:政府对房价控制不力(部分地区投资和投机性购房需求增长过快);住房保障体系不健全(个别地方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不能得到应有保障);房价上涨过快(各种哄抬房价,联手垄断房价,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通过制造虚假信息哄抬房价,违反法律法规炒作房价特别是期房价格等价格欺诈行为都比较严重);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供应与需求脱节、户型超标和开放商暴利、销售环节上有漏洞、政策执行不到位)
3、解决意义: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住房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问题,要充分认识其危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住房价格上涨过快,将直接影响城镇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加重中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负担,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也增加了金融市场的潜在风险。虽然目前有些问题还只是m局部性和结构性问题,但如不及时加以控制或处理不当,不利于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并有可能演变为全局性问题,危害整个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影响社会稳定和和谐社会的构建,违背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要求。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对建立合理住宅供应体系,实现城市规划布局调整,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等方面的作用。体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和保障性要求,大力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供应范围和建设标准,促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健康发展是各级政府控制房价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