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考答案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即所谓“三农”问题作为党和政府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正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实质是目前存在的城乡差别问题,城乡差别问题的关键是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走向富裕的问题。影响农民增加收入的因素很多,而且有些因素又沉积已久,并涉及到许多问题。但我们已认识到农民收入问题的重要性,就必须着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以保证我们整个国家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发展。
2.参考答案
(1)制定和落实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的各项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2)面向市场,依靠科技,加快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
(3)积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快城镇化进程,取消农业人口流动的不合理限制,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4)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工业、贮藏业,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化解市场风险。
(5)依靠科技,改良农业种植品种,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
(6)要根据国际国内市场需求,积极调整农产品种植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
3.参考答案
消除体制障碍,维护农民利益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个别部门、个别范围、个别人员在制定和执行政策和规章中,会有意无意地漠视甚至侵害农民的权益,在许多情况下,不是法律原则和施政宗旨要求他们这样做,而是他们在思想认识上很少把农民这个我们社会中的最大群体看作是我们社会大家庭中的组成部分,在劳动就业、社会福利、经济发展等方面很少顾及农村的情况和农民的处境,或者干脆就把农村和农民排除于问题考虑的范围之外,在社会宏观层面上,某些学者发议论,有些官员谈情况,也竟忘记了农村和农民的存在。应该说,在一个农村极广阔、农民占多数的国度里,农村和农民在某些人的视野和话语中被严重边缘化,不能不说这是极不正常的。因此,增加农民收入,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倾心地关注农民,公平地对待农民。
树立了正确的思想观念,我们就可以以此为根据和指归,认真审视我们长期保留并且现在仍还发挥作用或产生影响的体制和做法。把那些不合时宜、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限制农民的自由、阻碍农民的收入增长、不利于整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东西,予以革除、改变和纠正,同时也应建立一些公正有效的机制,促进农民收入的提高。
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使户籍制度不再成为劳动力合理流动、公民自由迁徙、农民离开原来居住地去寻找发展空间和就业机会、从事农业活动之外的工作的障碍,使市场自由和公民平等的原则在社会生活中得到真正的贯彻和体现。
消除城市社会中那些对外来从事非农工作的农民及其子女的种种限制和规定,改变以往对他们所采取的多种政策性歧视;应当相应规定,只要外来人员在本地连续工作时间达到一定的年限(如5年或10年),若本人愿意,可享受本地居民所享受的一切待遇;整顿城市管理秩序,杜绝对进城务工农民的虐待和刁难,切实保障他们作为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降低农用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成本,使善于和乐于农业经营的农民能够较容易地获取更多的土地使用权,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经营的规模效益。同时,使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能够容易地离开土地,专心于其他的工作或职业。使从事不同经济活动的农民各遂其愿,各得其所,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
完善政府财税制度,减轻农民负担,加大对农村公共支出特别是教育卫生支出的力度。200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税赋37元,而农村居民人均税赋为146元。也就是说,农民收入仅是城镇居民的1/3,税收负担则是城镇居民的4倍。这显然严重偏离了税赋公平原则和能力原则。而在政府公共财政支出方面,农村基本建设投资在我们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支出总额中的比重本来就偏低,而这些年则又一直在下降,由1979年的10.6%降至1999年的6.1%,导致农村公用设施落后,公共产品供应缺口很大。同时,农村教育和医疗卫生条件也很落后,资源严重不足。目前我国义务教育的投入中,78%由乡镇负担,9%左右由县财政负担,省财政负担11%,中央财政负担不足2%,许多农村乡镇连“吃饭财政”都难以维持,还哪里有钱办教育,所以基本教育负担都落在了农民自己身上。在医疗卫生的投入中,1991-1999年间,政府对农村的投入比重由12.54%下降至6.59%,社会投入由6.73%下降至3.26%,而农民个人支出从80.73%上升至90.15%;目前我国70%的农村人口只享有全社会卫生资源的20%,87%的农民的医疗完全靠自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公布的《2000年世界卫生报告》,在191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的医疗经费分配不公的指数排在第188位,是世界上公共卫生资源分配最不公平的国家之一。教育和医疗卫生是保持和发展人的智力和体力的基本保障,我国这样的资源配置状况应该引起政府和全社会的重视。阿玛蒂亚·森在《做为能力剥夺的贫困》一书中写道:“更好的基础教育和卫生保健直接提高了生活的质量;它们还提高了一个人获得收入的能力,使其免于收入贫困。更好的基础教育和卫生保健,可以使潜在的穷人更可能有较多的机会脱离贫困。这一途径对于消除收入贫困特别重要。”因此,加大对农村的公共支出,特别是教育和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应作为政府财政预算中的重要内容,把保障对所有学龄人口的义务教育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医疗保健作为政府的一项基本责任。
建立农民的群众组织,协调农民之间以及农民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为农民的利益服务。在我国,工人有工会,妇女有妇联,青年有共青团和青联,还有许多行业协会等等,但唯独农民没有自己的行业组织或群众团体。这就不能不影响农民之间和农民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协调和互动,不能不影响社会对农民自有的特殊情况的尊重,也不利于农民利益的维护和保障。上世纪80年代初,曾有几位同志如杜润生、陆学艺等给中央写信,呼吁成立农民协会。当时邓小平同志说,原则上可以,看三年,如果需要,就组织。遗憾的是,20多年过去了,这个问题至今也未解决。我们认为,建立农民协会起码有这样一些好处:一是有利于加强党和政府对农民的了解和领导;二是有利于农民站在自己的角度,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三是有利于协调农民之间和农民群体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协调,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四是有利于根据农民特殊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状况,提供切合实际的农民所需要的服务,如收集和发布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多种信息:国家政策、就业状况、产品供求、产业结构、农业科技、市场现状及发展动态、自然灾情、国际贸易等等,以便农民及时掌握,作出反应,减少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和被动性,抢抓机会,降低风险,增加收益。因此,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社会结构越来越复杂,人们之间的交往越来越频繁,社会利益关系也越来越多样化,建立农民自己的群众组织,让农民自己发出声音应该提到日程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