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冲刺仿真试题(六)含答案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6-11-30 12:08

    200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冲刺仿真试题(六)含答案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对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然后按申论要求依次作答,答案书写在指定位置。 

    二、给定材料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收看由人民网强国论坛、中国政府新闻和民政部网站联合举办访谈。今天来到我们演播室的嘉宾是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司王副司长。如果您对我国的社会救助有什么疑问或者建议,现在就可以发帖留言,参与到今天的讨论中来。 74385

    【王司长】: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王司长请您先向大家简要的介绍一下目前我国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情况好吗? 

    【王司长】:谈到社会救助的概念,我国的公民由于自然、社会或者个人的原因生活发生严重困难时,由政府和社会对其提供基本物质保障的救助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45条已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可从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救助就是具体救助他们的生活困难,是一种具体的保障措施。社会救助主体是政府,同时社会也有一定的责任。 

    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大体分三个层次:一个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比如说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的五保户供养,还有灾民的生活救助。第二个层次就属于专项救助,除了基本生活保障以外,在医疗、教育、住房、包括司法方面有什么困难,也可以获得相应的专项救助。第三个层次就是临时救助和社会互助。就是在平时遇到一些临时的困难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同时还可以依靠社会的力量,方方面面对你进行帮助。主要是这三个层次。 

    现在,民政部门主要负责灾民的救助、城乡医疗救助、五保户供养,还有城市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另外像教育救助、司法援助、住房救助等由国家的相关部门负责,共同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形成社会救助的合力。 

    民政部低保司主要负责最基本的生活救助,同时也负责一部分的专项救助,比如城乡医疗救助,这是属于专项的。现在,整个民政部低保司负责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大体情况是这样的,城市低保制度是从1997年国务院下发文件开始建立,最早是上海1993年开始探索试点,1997年国务院下达文件以后,到1999年全国这项制度已经基本在所有的城市和县城普及了,后来覆盖到所有的非农业人口。这个制度的特点就是以家庭为单位,只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的生活标准都可以申请这项制度,这个制度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到了2002年年底,大体已经做到了应保尽保,在最近几年的时间,全国最低保人数基本上稳定在2200万左右,到今年8月底,全国低保人数是2229万人。1~8月份全国发放的低保资金134亿,人均救助水平每人每月75元,全国的低保标准平均是158元(每人每月)。 

    到今年8月份,全国农村已经纳入最低保障的人数达到1152万人,农村的低保平均救助水平是每人每月36块钱,农村特困户救助相对标准低一些,到8月底救助人数是710万人,救助水平每人每月只有16元。 

    第三个方面就是农村的五保户供养制度,这个制度是1956年我们国家已建立起来,1994年国务院发布了《五保户农村供养工作条例》,整个五保户供养基本上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所谓“五保”就是对农村“三无人员”。“五保”的内容就是吃、穿、注医、葬五个方面对他们进行保障。从去年开始,随着我们国家农村税费的改革,整个农村五保供养经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是通过存、提、留来提供资金保障这些人的生活,随着税费体制的改革,农民现在既不交税也不交费,整个农村五保供养的经费改由各级财政承担,从去年开始工作调研,今年年初国务院对“五保条例”进行修订,今年10月1号已经正式实施,这个条例明确规定,五保供养资金由地方各级财政进行负担,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补助。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农村五保供养的五保对象是470万人,根据最近几年的统计,大体年平均保障水平在1千元左右,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人数现在有80.6万人,比现在高一些,平均将近1600块钱。 

    另外还有两项工作就是农村医疗救助和城市医疗救助。这两项工作是民政部门最近几年刚刚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开展的新的工作。农村医疗救助是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由民政部、财政部和卫生部三家联合出台了《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从2004、2005、2006年通过三年的努力,到目前为止,农村的医疗救助制度在目前我国凡是有农村人口的市、县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 

    到今年的上半年,(这个统计数据是按照季度来的),整个农村医疗救助的人数是1250万人,这里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资助了1121万人参加了当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另外,又对129万人进行了直接的医疗救助。整个平均救助水平是每人403元。城市医疗救助是从2005年3月刚刚开始起步,到现在有一年多的时间,城市医疗救助对象主要是城市低保对象当中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同时还有地方政府认定的一些特殊的需要救助的对象。去年3月份国务院办公厅批准了民政部、劳动保障部、卫生部和财政部四个部门起草的建立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城市医疗救助不像农村推行的速度那么快,按照国务院文件的要求,2005、2006年主要在全国进行试点,然后再用2—3年时间在全国全面推开。 

    据我们最新的统计数据,到了今年6月份,全国实施城市医疗救助试点的城市和县已经达到了1475个,大体占现有全国市县区的51%,已经超过一半了。原来的印象是每个地方不少于五分之一。现在各级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所以现在不到两年的时间,现在有一半的时间已经建立了这项制度,可能要不了五年,城市医疗救助制度也会在全国所有的城市和县城全面铺开。城市医疗救助的人数因为还在起步和探索试点阶段,到今年的6月份,救助的人数是86万人,救助的资金是3.7亿,每人/次的救助水平是433元,比农村医疗救助略高一些。

    【主持人】:王司长介绍得非常详细,可以说在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社会救助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的社会救助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有什么关系? 

    【王司长】: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社会、经济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的提高,但是与此同时,城乡的收入分配,包括贫富悬殊之间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和保障工作。而且多次强调,要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救助体系建设。 

    大家也非常清楚,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非常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从广义来说,我们所从事的任何一项工作都和构建和谐社会有关系,只不过有些关系紧密一些,有些关系相对松散一些。我个人认为,社会救助工作与和谐社会构建有非常紧密的关系,或者说是更加直接的关系。因此,社会救助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第一个方面社会救助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的增长,我国绝大多数的社会成员的生活都得到很大改善。在收入分配上,改革开放前,所有的社会成员收入都是处于低水平的平均状态。改革开放以后,这种状态得到了根本的改观。社会成员之间收入拉大的矛盾也就越来越突出,并显现出来。应该说,当前贫富差距过大已经成为全社会各个方面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进而成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最大障碍之一。社会救助属于二次分配范畴,针对社会贫困的群体,提供直接的现金救助和物质帮助,使他们的收入得到最直接的、明显的改观,这肯定对缩小不同社会成员间的收入差距有明显作用。 

    第二个方面社会救助有助于促进社会的认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规则不会自发的为困难群体提供保护。也就是说任何社会成员都可能因为个人、自然、社会,不论是哪方面的原因都可能造成贫困。如果得不到外在的帮助,就难以生存下去。当一部分社会成员基本生存权都得不到保障时,社会和谐当然更无同谈起。政府和社会通过社会救助制度,为贫困人员提供帮助,满足他们最基本的生存需求,我想这既是大多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反映,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使他们感受互助社会价值观的同时,能够对政府,对社会成员充满认同和信任,不至于分离于社会之外。 

    第三个方面社会救助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公正。社会公正应该是社会和谐的应有之意。市场经济虽然充满了竞争,但也必须考虑社会公正问题,否则必然会导致不同社会群体间的分裂。一个陷入贫困的家庭,不一定会嫉妒一个非常富有的家庭,但很可能因为自身竞争力不足,而对这个社会产生不满。如果没有政府和社会的救助,贫困家庭肯定会缺乏包括培训、教育等提升自身竞争力的支出,贫困的代级传递也将成为必然。这当然不能说是“社会公正”,作为社会发展、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的最终责任者,政府理应承担社会救助的主要责任,以确保贫困群体在竞争上的社会公正。 

    第四方面,社会救助有助于社会成员共享社会改革发展成果。中央多次强调,要确保所有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对城乡特殊困难群众家庭来说,由于身体残疾或重病在床、年老体弱,以及缺乏就业机会等原因,自然也就无法通过工资或经营提高初次分配的收入。如果没有政府提供的社会救助,对他们来说社会发展是与之无关的。在社会救助制度安排下,通过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的标准,使之生活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实质上就是为他们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保障。 

    【主持人】:刚才您也提到了我国现在的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如何尽快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呢? 

    【王司长】:这项任务非常繁重。我想要尽快建立健全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应该从三个方面做起: 

    第一个方面就是尽快建立和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包括基本的生活救助制度。比如前面谈到的低保,目前城市低保已经基本成形,城市已经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但是农村低保制度目前才在十几个省建立,还有12个省没有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目前还是低水平的特困户救助制度。首先是建立健全各项救助制度,包括农村的低保。另外包括相关的专项救助制度,包括医疗、教育、住房等等,目前在城市也是起步的时间不长,在农村很多地方才刚刚开始做这项工作。 

    第二个方面不断的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所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就是现在整个的社会救助体系的管理工作由政府主导,由相关部门参与,社会参加的体系。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这样共同来做救助工作,这个体系整个管理体制才能够理顺,目前整个的社会救助有民政部门,也有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建设部门、司法部门等等在做,将来这种管理体制也要进一步理顺。 

    从运行机制来说,目前在基层也要建立基本的平台,特别是街道办事处这个平台,上面的救助内容非常多,但是将来具体的落实和实施主要靠街道办事处作为一个基本的平台,这个管理体制也要理顺。 

    第三个方面就是抓好基层管理服务网络的建设。也就是说,整个社会救助工作,无论是基本的生活救助还是专项救助还是临时救助等等,这些都要有基本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组织来做。目前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就是基层在这方面管理力量不足,这项任务越来越重,但是基层的管理力量目前相对薄弱和这项工作的发展目前很不适应。要尽快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基层的管理力量也是重要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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